圖片源自網絡圍觀
  一邊是政府部門在街頭張貼的徵遷通告,一邊是環衛工人在忙於將其清理——這一幕,出現在昨日下午的鄭州市農業路沿線。徵遷部門說,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;環衛部門說,亂張貼屬違規,環衛工人是在嚴格履行環衛考核制度。這起看似普通的小事,真的可以熟視無睹嗎?(10月20日大河報)
  支持:乾好本職就是愛國
  fenglingmiao:該撕。不讓別人亂貼,你也不能違規。
  175.30:乾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是愛國。
  建議:掛個電子屏就能解決
  新鄉市手機網友:官方發通告可以掛一個電子屏,用完收回就是了。
  scxk:究竟是工作職責還是違章亂貼,請坦誠公示,否則損害的是政府公信力。
  憤慨:某些部門習慣性違法
  煩煩:某些政府部門履行職責,不能建立在違法的基礎上!需對違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,這才是依法治國的政府!
  汗汗:承認自己亂張貼是習慣,看得出來,某些政府部門一直在習慣性違法。
  質疑:不是有政務公開欄?
  北京市手機網友:政府部門亂貼,是不是應該被罰啊!?
  故鄉的傳說:不是有政務公開欄?
  贊美:環衛工是最可愛的人
  網易安徽省手機網友:環衛工人是我們身邊最可愛的人。
  222.161:就怕這個清潔工被開除了。
  調侃:公示期就這樣完成?
  網易重慶市手機網友:公示期就這樣完成了?
  骨頭小生:所謂上行下效,見到其他的牆貼廣告就不意外了。
  洛大胖:我找了兩份工作:一個是貼廣告,一份是清理廣告。然後我每天都不去上班拿雙份工資。
  你是逗B請來的猴子嗎:為何沒有對亂貼者處罰?上月貼了個租房廣告被罰款二百的表示不解。
  (專題整理 大汗 感謝網易網友)
  點評
  “政府亂貼通告”經不起法治考量
  屈正州:政府部門隨意張貼各類通告,系人們司空見慣的現象,很少有人對此表示質疑。現在,鄭州環衛工清理亂張貼“牛皮癬”的工作職責,跟有關部門張貼通告以滿足民眾知情權的職責,在這一紙通告隨意張貼是否適宜上,發生了矛盾衝突。錶面看來,這隻是雙方在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上發生了碰撞。實際上,如果嚴格以法治思維考量,政府部門動輒以隨意張貼通告的方式來發佈公共信息,這種沿襲已久的方式,其實是與法治理念格格不入。
  為了維護市容、市貌的整潔美觀,很多城市都制定了禁止在公共場所亂貼亂畫的規定。但是政府張貼的各式通告,似乎是一個例外,並不受這種法規的制約。其中的緣由,一是由於這類通告的發佈主體是政府部門,作為權力主體和公共管理者,其權威性是毋庸置疑的。二是這類通告的內容,大都與民眾所關心切身利益息息相關,如拆遷等。鑒於通告內容的重要性,也就沒有人關註其發佈形式是否適宜。
  但是,既然禁止亂貼亂畫相關法規的約束對象是所有人,那自然包括政府部門及其公務人員。在不隨意張貼標語、宣傳品等方面,政府部門並不能依恃自身的權力背景而主觀行事,超越相關法規的制約。即使是張貼通告這樣看似無足輕重的事,有關部門也應依法行事,自覺地將自身的行為納入相關法規的制約之內。
  以此觀之,一些政府部門亂貼通告,實在是一種要不得的違法陋習。政府行為是否能得到民眾認同,不在於它是否因循的是慣例,而在於它是否符合法治。在社區、街道開闢公告欄,或是通過廣播、電視、網絡等多種媒介發佈政府通告,都是公眾認同的方式。但願政府隨意在公共場所張貼通告的做法,在法治風尚的引領下,會越來越少直至銷聲匿跡。編輯:楊日  (原標題:政府通告亂張貼 環衛“除癬”不手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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